“一会儿见到熊族人,不必拘谨,他们没有特殊的礼节。”
“好,我知道了。”
整个五羊广场唯一的一家蜜糖店是熊族人开的,对比其他店铺的话,很好辨认。大概是因为熊族人的身材太过庞大,所以店门的高度足有三米。
与金佰莉合力推开沉重的木门,一股浓郁的蜂蜜香味就充斥在鼻腔里。蜜糖店的面积不算大,约摸着门厅有30平米的样子,里屋不清楚。木质的货架看上去黏糊糊的,应该是很长时间没打扫卫生,残留的蜂蜜落满灰尘之后,就形成了这种脏兮兮的效果。
“欢迎...欢迎......”
完全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懒洋洋的迎宾词,我双手插兜,翘首四顾。
“卡劳~我来啦~”
“吼!金佰莉小姐!你怎么来了?”
正瘫坐在柜台后面的棕熊卡劳突然直起身子,一边说话还一边抖动着硕大的熊脑袋,样子很可爱。
“我怎么就不能来?”
“呃,哈哈,我是说,您来之前先打个招呼啊,我也没什么准备......”
“卡劳,你准备或者不准备,有区别吗?”
虽然金佰莉的语气有些戏谑,但卡劳还是憨憨笑着,用熊爪轻拍打着自己的后脑勺。
不需要大声喊叫,也没有叩首鞠躬之类的礼节,棕熊卡劳在面对我和金佰莉的时候显得很随和,这让我放松了不少。
“今天也喝蜂蜜花香水吗?”
“嗯哪,顺便给我的朋友也来一杯。”
等等,蜂蜜花香水难道就是金佰莉所说的“饮料”?这名字实在是简陋得令人汗颜,根本就只是把“蜂蜜”、“花香”、“水”三个单词组合到一块而已,听上去就怪怪的......还好卡劳拿出了一个看似很珍贵的玻璃罐子,里面混合着金黄色的蜂蜜与粉白的花瓣,我这才对金佰莉强力推荐的饮料产生了一点信心。
两个透明度较高的玻璃杯是卡劳从小木盒里拿出来的,那块相对来说可以算作白色的抹布也是“精挑细选”过的,我坐在高脚木凳上默默看着肥大的熊掌努力地将杯子擦了又擦,其实这些粗糙行为我都能接受,蜜糖店里的卫生状况甚至好过某些现实世界里的烧烤摊。
接下来,蜂蜜罐就被打开了,尽管屋子里的蜜香我已经闻的有些麻木,但那个罐子里的香味与一般的蜂蜜截然不同,用稍微华丽一些的词语来形容的话就是“沁人心脾”。棕熊卡劳用调羹舀出一些拌着花瓣的粘稠蜜糖,分到两只杯中,再用水冲开,均匀搅拌。
两杯蜂蜜花香水很快就做好了,整个过程非常简单,跟冲一杯速溶咖啡没有区别。
“怎么样?好喝吗?”
“嗯......还蛮好喝的。”
“这可是白塔堡最昂贵的饮料,虽然跟你送我的那四瓶比不了......”
蜂蜜水的味道虽然还不错,但终归只有很单调的甜味,就算加上神秘的花香也比不上农夫山泉的年度爆款“茶π”饮料。
金佰莉第一次看到零售价5元的茶π饮料时,就很直白地问了我价钱。可爱时尚的方瓶设计,搭配橙蓝绿粉的四色标签,小清新风格总是会受到少女们的欢迎,这不怪金佰莉眼馋。所以我很大方地把四种口味的茶π饮料各送金佰莉一瓶,现在这四瓶饮料正摆在她的梳妆台上,与胭脂粉底等化妆品的地位等同。
但我没在白塔堡卖过茶π,因为太贵了,50柯相当于半只羊的价格。再说他们买饮料是冲着瓶子去的,饮料本身的价值差异无法体现。
“这位先生,您是?”
可能是听见了金佰莉说还有比自己独家调制的蜂蜜花香水更好喝的饮料,名叫卡劳的熊族人很客气地把话题转向了我,语气中没有听出任何不服的意思。
“啊,都忘了介绍,这位就是威格尔,卖冰块和瓶子的那个商人~”
“你是威格尔?!”
卡劳又习惯性地甩了两下自己的熊脑袋,用来表示自己的惊讶之情。
“是的,我就是威格尔,很高兴认识你,卡劳先生。”
“啊,这......幸会幸会。”
握过软乎乎的熊掌,我在卡劳的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坐回凳子上。两个生意人初次见面都会采用一种固定的套近乎方式,其核心就是询问对方的行业,简述自己的行业,然后恰到好处地自谦,并抬高对方。
“我听说威格尔先生是卖冰块和魔法玻璃瓶的,你的生意一定很好吧?”
“哪里哪里,一般吧。卡劳你是做什么的呢?”
“如你所见,我就是开个小店,卖点蜂蜜和糖浆,赚不了几个钱。哈哈。”
“可别这么谦虚,我连小店都没有呢,哈哈哈。”
喏,就这样,戴上社交面具的商人除了陪笑和互相吹捧,什么都不会。
“噗......哈哈哈哈,你们两个,这么说话很好玩吗?”金佰莉终于忍受不住,握着玻璃杯,笑得直拍桌子:“威格尔你就是个摆摊的小贩,天天挣不出1000柯,用得着谦虚吗?还有卡劳,你这破店开了快三年,多亏白塔堡免税,不然早就倒闭了!”
要是熊族人也会脸红的话,我估计卡劳的表情跟我差不多。
“你们两个,简直是瘸子夸瞎子跑得快,瞎子夸瘸子看得远,太搞笑了。”
妈的,金佰莉这比喻句给我说得一愣一愣的,又欺负老子没文化。
当我们开始实话实说后,尴尬的气氛才得以缓解,关于熊族人的故事也慢慢汇入我的认知范围。在异世界里,兽人这个种族与电影和游戏中所描绘的完全不同,他们共分为五大种群,分别为:狮、虎、豹、熊、狼。换句话说,这里不存在牛头人、野猪人之类的生物,更没有绿皮獠牙的怪物,只有现实世界中五种最凶猛最强大的动物形象所对应的“兽型人”。
五大种群中,狮子的地位最高,其次是老虎,然后是豹子,狼族人的地位最低,类似于西土屯的农民。熊族人的地位却非常尴尬,论耐力他们是最强的,论单打独斗他们也和虎族人不分高低,可是熊族人的领地中没有资源。
狮族人有全世界唯一的金矿,虎族人有庞大的盐矿矿脉,豹族人也掌控着世界上一半的铁矿资源,就连狼族人也会养点猪牛羊,甚至还会种植麻类作物。偏偏熊族人什么资源都没有。
硬要说熊族特产的话,那就只能是蜂蜜和糖浆了。可惜蜂蜜糖浆人类和精灵也有产出,而且不是国家级资源。
“这间蜜糖店,是哥哥姐姐们耗费了十几年的积蓄,为我开的。他们希望我能在白塔堡代表我家,代表熊族人闯出一片天地,可我却让他们失望了。”
熊族人并非不懂得经商,而是他们的性格太温吞,生活比较懈怠。夸张一点说,只要火焰还没烧到眉毛,他们就不会去管已经烧焦的双腿。这可能跟熊族人的生存环境有关,他们天生缺少拼搏精神和危机意识。
从蜜糖店的卫生条件就能看出,卡劳应该是每隔一年才会打扫一次屋子。
“卡劳,我想知道开这家店花了你多少钱。”
“唔...6年前我是从一个豹族人手里花了15万买的。”
“15万啊......”
“其实现在如果有人能出8万柯,我也愿意把这家店转手。”
“为什么?经营不善吗?”
“因为蜜糖很难卖啊。”
异世界的蜂蜜和糖浆价格很高,这些甜味食物的产出只能依靠养蜂和种植一种叫“糖木”的植物。生产条件的限制,直接导致了蜜糖产量不高。根据物以稀为贵的原则,蜜糖很快就成为了一种比较奢侈的调味品。
可是为什么卡劳卖蜜糖挣不到钱呢?
理由很简单,糖与盐不同,如果一个人长期不摄入食盐,会危害健康,糖则不会。另外我们平时从食物中就能够摄入足够的糖分,没听说过有谁因为长期不吃糖果而得病的。所以盐是生活必需品,糖只能是让食物口味更好的调料。
在白塔堡里,有多少人能像金佰莉一样,有闲钱和闲心坐在卡劳的店里喝一杯“蜂蜜花香水”呢?人们只会在例如“给刚生完孩子的母亲补身体”“逢年过节吃顿好的”等特殊情况下掏钱买一罐昂贵的蜂蜜,所以卡劳每日的营业额很难超过300柯,而且常常“挂零”。
这家蜜糖店真的开在了错误的城市里。
卡劳或许不是个合格的商人,但我从这个熊族人身上看到了最值得我认同的闪光点——懂得感恩父母和家人。卡劳每年都会把大部分收入的交给他的哥哥,他从来没忘记能让他来到白塔堡过着城里人生活的亲人。
听卡劳口若悬河地介绍自己的家庭,我慢慢地变得沉默。
......
至少他还有父母,至少他还能见到他的亲哥哥,我呢?
我TM不是动漫里父母双忙,有钱有房的男主角!我的家庭虽不富裕,但也很幸福!
我没留下过什么童年阴影!我的父母都很爱我,我为他们感到自豪!
你们这些主角们到底是如何做到把含辛茹苦生养你的父母抛在脑后的啊!教教我啊!
你们TMD倒是教教我啊!!!
泪水突然就无法控制地顺着鼻翼滑到嘴角,我承认,我想家了。
我担心父亲的腰椎病,担心母亲的过度操劳。
“威格尔...你怎么,哭了?”
“没事吧?”
无视金佰莉和卡劳的关心,我安静地数着掉落在指关节和虎口处的眼泪,一共六滴。
这就足够了,不应该再肆意增加人生中的悲伤了。
摘下眼镜,我用食指和拇指按压眼球,一点一点挤出积存在眼窝里的残余泪水。
异世界就异世界吧,反正也回不去,就当是超市搬迁,换了个地点,换了群顾客,我还要继续为我的未来奋斗。
“卡劳,把你的蜜糖店交给我吧。”
大概是想到被我辜负了太久的父母,我说出了此生最坚定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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